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祁之海家具材料厂,该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龙应急行罚罚字〔2023〕23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7.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 |||||
处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
处罚内容 | 罚款柒万伍仟圆整 | |||||
违法行为类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祁之海家具材料厂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304183977M | ||||||
法定代表人 | 陈**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60****3062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5-08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