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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 佛山市潘神家具有限公司被罚款6万元

信息来源:joouoo.com   时间: 2023-02-18  浏览次数:182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潘神家具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280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涉案沙发宣传页面发布有“进口头层牛皮”、“沙发接触面采用意大利进口头层黄牛皮”、“NAPPA纳帕头层牛皮”、“我们只取牛侧部位的皮”等广告内容,与检样的样品描述不符,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所指的虚假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陆万元(¥60,000)。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潘神家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60795482035
法定代表人钟开娣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2-14
公示截止期2026-02-14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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