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张雷 记者 孙茂寅
3月12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泰安市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附有评析,引导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0年5月12日,执法部门接到泰安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转办单,投诉人穆某某称东平县CBD家具店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型号的床垫和餐椅,并收取高价的费用,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执法部门决定终止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评析: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投诉转为行政处罚的案件,对丧失诚信的商家是一个及时的警示。在类似的投诉处理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积极协调双方妥善处理的消费纠纷。同时,发现商家存在消费欺诈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本案因双方分歧较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终止调解,但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将有利于投诉人继续提起民事诉讼满足自己的合理诉求。